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国政府同老挝政府关于处理边境事务的临时协定和《云南省中越、中老边境地区人员出入境管理规定》,中老边境地区的中方人员因私事出境,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向户口所在边境管理大队授权办证点及所属边境派出所申请办理《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
具体分为三类进行办理:
(一)勐腊县城以及勐仑、象明、瑶区、勐醒农场等非抵边乡镇(农场)常住户口居民原则上在勐腊县行政中心便民大厅办理,但以上常住户口居民长期居住在7个边境乡镇的,也可到居住地边境派出所办理;
(二)磨憨、勐捧镇辖区常住户口居民可分别到尚勇边境派出所、勐润边境派出所办理;
(三)其余边境乡镇(农场)辖区常住户口居民可就近到户籍所属各边境派出所办理。
注:边境派出所一律不受理公务人员因公、非因公办证。符合条件需办理证件的公务人员需经勐腊县人民政府外事办批准,且向勐腊边境管理大队提交外办批件和相关办证资料审批通过后,在勐腊县行政中心服务便民大厅办证。
(二)未成年人办证必须由监护人携行,与监护人同时办理,每证可携行1至2名未满16周岁的子女,需携带户口本、未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证。若子女未办理身份证的需在户口簿粘贴本人近期照片(1寸)并加盖户籍章;若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不属于同一户口,需携带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